中國傳統成 年禮 | 台灣做十六歲禮俗 | 比較臺俗與傳統中國成年禮的異同 |
男女,以二十歲為成年。依據禮記所載:「男子二十為弱冠,冠字,成年之道。」又禮記雜記篇所載:「女子未許嫁者,二十則笄。」周禮所載:「女子以許嫁者,笄而禮之,稱字。」此即男女均以二十歲為成年,女子若未滿二十歲而以嫁者,亦視之為成年。我國現行民法,即依據我國固有習慣而規定「滿二十歲為成年。」[1]
《台灣省通誌稿》曾記:「臺俗崇信神佛,以為子女成長有賴於註生娘娘、七娘媽、媽祖、觀音、床母之護佑,故奉之為呵護神。周晬,依各神誕辰,由父母抱之赴廟求神佑。以一紅絲繩或銀鎖,當神前懸兒頸上,以示受神之庇護者,是為『捾絭』,自後,每年循例敬神,並以新頸繩換舊頸繩,稱曰『換絭』。迨年十六,認其以達成年,仍依名護神誕辰。營父母攜兒赴廟謝神,去頸絭,稱曰『脫絭』」。
由此習俗中可知,台灣做十六歲習俗源自於民間信仰。即當子女在襁褓時,台灣民眾會攜兒至神明面前,求「絭」以為孩兒之護身信物,並藉由每年「換絭」與神明達成新的契約作用以保佑孩童。直到孩童至十六歲,以「脫絭」謝神的儀式,確認孩童已長大成人。[2]
要項 |
中國古禮 |
臺俗 |
成年標準 |
古代士人二十歲,後世人多放寬十五至二十歲。 |
十六歲。 |
成人儀式 |
男冠女笄。 |
周歲捾絭,逐年換絭,十六歲脫絭,男女皆同。 |
主事者 |
父(母)為男(女)謀賓客。 |
婦人(祖母或母親)為多,不需賓客。 |
祈告對象 |
祖先。 |
所信神佛。 |
行禮時.日 |
古人冠無定月,明人慣以冬至或正旦,入清多與嫁娶並行。 |
神佛誕辰。 |
行禮地點 |
家廟或寢(家中正堂)。 |
寺廟或家宅。 |
從上表可知臺俗做十六歲與傳統中國古禮之別在於: 1、臺俗做十六歲專以十六為成年,是較特殊的成人標準。 2、臺俗做十六歲以捾絭為主要儀式。 3、捾絭崇祀對象不一,表現民間多神信仰。 4、捾絭相當時人神立契,頗異於中原冠笄古禮。 5、捾絭男女通行,有別於中原男女分舉的冠笄古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