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批變賣之標的物回收明細暨報價單如附表 。
一、 公告日期:115 年 6 月 9 日。
二、 回收商資格:營利事業登記證、臺南市政府廢棄物清除許可證,若提供影印本請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。
三、 標的物存放地點:台南市中西區南寧街 47 號,校內指定地點。
四、 請於截止期限前,報價單得親送、或傳真送達本校。
五、 截止收件日期: 115 年 6 月 12 日下午 16 時前。(學校地址:臺南市中西區南寧街 47 號,傳真電話: 2148355 )
六、 決標方式:以報價最高且符合本公告規定之廠商為得標廠商,價格相同時以抽籤決定。
七、 繳交回收金及標的物搬運時間:
(一) 得標後 3 日內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一次繳清現金
(二) 清運人力及費用由得標人負擔,並於指定期限內完成拆除、搬運及清運作業,作業期間應注意人員及校園安全,如有損壞校園設施,應負修復及賠償責任。
(三) 得標人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價款或完成清運視同得標人放棄得標,並得通知次得標者得標。
